上海市闵行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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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案例第143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北京是全国两个“全域”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直辖市之一,辖区内共有22家试点法院,包括4家中级法院,1家专门法院,17家基层法院(含北京互联网法院)。试点样本层级丰富,种类多元,同步参与的法院数量位居全国首位。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和对下指导,有效融合“多元调解+速裁”“诉源治理”“互联网+司法”等工作经验,结合疫情防控现实需求,以“四个强化”统筹引领,有序推动全市法院稳步开展改革试点。
一、强化统筹管理,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该院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作为全市法院重大政治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高院党组领导下,各院“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全市法院目标一致、同步启动、一体推进。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管理。该院成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指定督查办为改革试点协调机构,进行归口管理,牵头督促试点任务具体落实。细化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期限,阶段性督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建立改革试点的公示监督机制,已发布3期试点工作情况公开报告。实行统一“对上”报告反馈和“对下”监督指导,实现改革试点成效、问题和建议“整体反馈、条线直通”。
二是建立统一试点模式。严格对标最高人民法院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审核批准,推出北京法院“1+6+1”改革试点模式,即全市1个统一工作安排,6个统一实施细则,1套统一数据系统,要求各院必须在该模式框架内开展工作。制定全市法院统一适用的裁判文书、程序转换等“一揽子”诉讼文书模板,进一步促进试点举措规范落地。
三是开展统一专项培训。组建改革试点培训授课专门小组,强化内容解读和政策引导,已面向全市法官开展1场专项工作部署会,1场试点介绍发布会,6场线上专项培训和2场线下政策解读,发布北京法院改革试点配套解读说明4份,印发涉及15项改革试点文件的政策材料汇编,确保各院“吃透”试点精神和内容。
二、强化对下指导,确保具体举措符合改革精神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各院探索符合司法实践的具体举措和操作规程,同时强化对各院创新机制的审核把关,确保“全域”试点始终与最高人民法院改革试点精神保持一致。
一是建立试点举措的报备审核机制。建立试点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立案庭、研究室、审管办、技术处、督查办为主要成员单位。改革以来共审核备案22家法院57份规范性文件,有效避免政出多门、口径不一;严格把关下级法院上报的25项创新举措,对偏离改革试点精神,忽视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一律制止整改,对着力提升群众体验、促进审判质效的及时指导推广,努力推出亮点明显、切实可行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二是建立对下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改革试点运行的“专线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各院指定专门联络人员对接市高级法院督查办,按月报送亮点举措,反馈试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至今共搜集各院反馈五大方面71个问题,收到改革建议42条,统一筛选回复24次,对无法及时解答的问题,进行梳理整合,集中请示最高人民法院。
三是建立试点宣传的严格把关机制。紧紧围绕“绝不能认为开展试点就是为了给法院卸压减负,坚决防止以减损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换取审判提速增效”的价值取向,强化对各院试点宣传的把关审核。试点以来谨慎筛选通过各院改革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效宣传稿20余篇。4月23日,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域”改革试点情况,20余家媒体进行报道,1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线观看,全国人大代表闫建国、李勇撰文对北京法院改革试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