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公证网

上海市闵行公证处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学历、经历公证(涉外)
发布日期:2020-09-01 09:34:48   字体显示: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 学历、经历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本人两寸近照2张,每增加副本1份,相应增加照片1张

4. 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来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须提供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5. 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如申请人已在境外,另须提供护照(含有效签证、出境日期)或境外其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已注销户籍出境的,还须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 上列第2项所指的学历证明材料是指由各类经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经历证明材料指有关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劳动手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Copyright © Minhang Notary Public Office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市闵行公证处 沪ICP备20023592号-1

技术支持: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